新京报讯(记者刘洋)从2021年起优质高中指标分配比例不低于60%,2022年起优质高中不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掐尖”……5月27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资源统筹、指标到校制度等10个方面作出统一规范。
规范高中招生秩序 细化四类招生范围
为阻断违规“掐尖”的现象,《通知》明确提出了“坚持属地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坚持统筹调配”原则。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于2021年全面建立市级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从严控制大校额、大班额现象。
围绕规范高中招生秩序,《通知》细化了四类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地处县(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市)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城区(指主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不得超越城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省属高中和高校附属高中,均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
针对区域之间普通高中资源不平衡问题,浙江省将启动实施普通高中资源省、市两级统筹机制。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可申请由所属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招生计划统筹调配,合理安排市域内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设区市,可申请由省教育厅进行招生计划统筹调配,合理安排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跨设区市招生。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时,将严格控制招生计划数量。
严禁优质高中以帮扶为名变相掐尖
为促进初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通知》还进一步对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从2021年起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且分配名额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确保每所初中学校都能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优质高中就读;从2022年起不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同时,鼓励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和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建立结对帮扶机制,促进薄弱普通高中提质发展,但严禁优质高中以帮扶为名选拔“尖子”学生搞人籍分离、实施“委培”等“变相掐尖”做法。
对于普通高中特殊类型的招生,《通知》提出,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选择部分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公办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要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并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再进行招生;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均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通知》明确了“十个严禁”,包括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等。
浙江省教育厅表示将加强明查暗访,并接受各地和群众举报、监督,一经查实违规招生行为,将首先问责教育主管部门,并对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原标题:严禁优质高中变相掐尖浙江中招新政分配名额向薄弱初中倾斜